为了持续推进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工作,推动涉老案件工作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检察机关涉老案件司法保护效能,10月23日下午,上海市检察院召开老年人犯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暨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座谈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培华,二分院副检察长顾晓敏,三分院副检察长高孝义,虹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市分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各区院、上海铁检院分管第一检察部工作的副检察长,部分区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区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市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老年人犯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观摩会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由虹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曾国东主持,承办检察官殷安娜,虹口公安法制支队民警陶鲁,区人大代表郇恒娟,人民监督员柴一峰、徐国忠,被害人曾某某,犯罪嫌疑人朱某甲及其辩护人孙培芳,犯罪嫌疑人儿子朱某乙参加听证会。
犯罪嫌疑人朱某甲于2020年9月16日13时许,在本市虹口区广灵二路275号门口,窃得曾某某停放在该处价值人民币1090元的白色新本冈田牌电动自行车一辆。民警抓获朱某甲并查获赃物后发还被害人,朱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鉴于朱某甲系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又系初犯、偶犯,盗窃数额较小,且已发还被害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且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确有认罪悔罪表现,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本案释法说理并对犯罪嫌疑人朱某甲进行了法制教育。公安机关代表、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先后对拟不起诉处理发表了意见,均表示同意对朱某甲作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朱某甲真诚悔过,表示不会再犯。犯罪嫌疑人儿子朱某乙表示以后不仅要照顾老人的生活,也要多关心老人的心理,监督老人的行为,确保老人不再做出违法行为。
听证会后,老年被害人权益的司法保障研讨会由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军英主持。虹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对市院、分院、各区院的各位领导、检察同仁们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借此机会深入开展交流,汲取行之有效、运作顺畅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老年人司法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整体水平提升。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雁对我院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工作的背景及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并播放老年人案件办理宣传片。静安、浦东、宝山区院分别就本区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就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的现实意义进行了交流发言。市检察院院副检察长龚培华在发言时指出,要提高认识,将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摆在重要位置,思考如何让老年人能够真正感受到司法保护的力量;要砥砺创新,让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工作迸发活力,推出有温度、有力度、有深度、有广度的机制和优秀的检察产品;要登高望远,让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有更好的发展,打造优秀的老年人专业化办案团队。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雪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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