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之后,近来,国际用户数仅次于比特币的狗狗币,开始进入一些投资者的视野。不过,虚拟币不同于法定的数字货币,在我国是不合法的。市检察院今天发布 2020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其中对虚拟币被犯罪分子利用,侵犯普通人资金安全的情况做了归纳。
白皮书显示,涉网络借贷平台类非法集资案件量下降。当前全国P2P网贷机构已正式清零,此类非法集资类案件将进入“去存量”状态。但非法集资宣传手段却不断翻新,如不当使用“区块链”、“算力”、“虚拟币”等新概念迷惑投资人。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方式由过去的发传单、打电话等逐渐演变为,办论坛、请专家、搞培训等,推销的产品由过去的房产、林地、艺术品逐步演变为现在的股权、债权、虚拟币等。
此外,虚拟币因不易被追踪、不易被篡改,还成为洗钱类犯罪的新工具。检察机关提醒,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合法,它法定的数字货币是不同概念,投资者需谨慎对待,如遇到投资虚拟币遭受资金损失,应及时固定证据,寻求帮助。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刘圣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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