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通过抢票软件抢票并对外销售充当“黄牛”将被定性为刑事犯罪。据韩国《东亚日报》19日报道,修订后的《演出法》将于本月22日正式生效,未来若有人利用抢票软件倒卖门票,将被处以最高一年有期徒刑及最高1000万韩元(约53800元人民币)的罚款。
近年来,韩国演出、体育比赛的门票“黄牛党”屡禁不止。此前一张价值为10万韩元的知名歌手的演唱会门票被人以500万韩元的高价进行兜售,抢不到票的歌迷只能高价买“黄牛”票才能一睹自己喜爱的明星。
据报道,韩国于1973年制定的《轻罪处罚法》仅对在现场抓获的“黄牛”票买卖行为处以2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对利用网络手段进行抢票的“黄牛”行为的查处存在局限性。
此外,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于本月2日开设了“黄牛”票综合举报网站,可以一站式举报演出、体育比赛等倒票行为。如果举报的情况被查实,那么举报者还将获得文化商品券等奖励。
编辑: | 陈佳雯 |
责编: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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