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位消费者称,在食用从山姆会员店购买来的寿司后,和朋友均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症状,经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3月21日晚间,#山姆会员店寿司致多人上吐下泻#登上微博热搜榜。
微博截图
在山姆购买海鲜寿司 4人吃完后均出现上吐下泻
张小姐告诉记者,她和她的朋友们是3月5日下午1点,在上海浦东山姆会员商店购买了披萨和寿司。根据其提供的购买凭证,她们购买的寿司名称为“MM 派对寿司”的海鲜寿司,售价138元。
张小姐表示,当时共有5人一同聚餐,吃完寿司的一个小时后,她觉得恶心,开始呕吐,其他几位朋友也开始陆陆续续上吐下泻,她告诉记者,5人中有1人对海鲜过敏,因此并没有吃寿司,之后也没有出现身体不舒服的状况,于是大家认为是寿司出了问题。
同行的杨小姐也告诉记者,吃了寿司的第二天(3月6日)凌晨三点时,她感到胸闷恶心,开始呕吐,于是吃了肠胃药,但没想到喝了一口水之后又吐了出来,“还有一股腥味,(我)直接把水吐出来了,控制不住自己的呕吐,其他几位朋友一个是凌晨三点半吐,另一个是早上七点左右”。
杨小姐说,后来大家在交流时才得知大家的症状都很相同,她们中有3人去了医院就诊,共花费2828元,医生均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我本来怀疑是甲流,但是我量体温是正常的,医生后来跟我说肯定是吃坏什么东西了”。
山姆曾表示排查无问题 消费者称还在沟通赔偿
“山姆一直强调不一定是吃他们的食物导致的。”张小姐表示,她们与山姆一共协商了三四天,期间山姆多次表明和食物无关,而张小姐则希望山姆能按照食安法赔偿她们三倍医药费。
据张小姐介绍:
3月6日,她曾与涉事门店沟通,山姆回应称内部先沟通,排查门店的作业环境,同日,她致电工商管理局,工商管理局回应称会与商家沟通;
3月7日,涉事门店的店长打电话告知张小姐,作业环境排查没问题,并愿意给她们退掉寿司费用;
3月9日,山姆的店长再次打电话给她们,说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跟门店有沟通过,并称门店愿意赔偿医药费以及1000元;
3月13日,市场监管局回电称,让张小姐和商家协商解决问题,“但(市场监管局)也没有回应他们有没有检查门店”。
张小姐告诉记者,3月19日,她们曾前往门店协商赔偿方案,但山姆对于她们提到的赔偿方案不认可,“山姆说没有办法证明是因为门店的食物而导致中毒”。她们前往门店时发现,寿司要求的保存温度是0~5℃,但冰柜显示度数为8℃。
3月21日晚上11点,张小姐告诉记者,目前,她们还在与山姆沟通赔偿方案。
山姆: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组 没有收到其他类似情况反映
公开资料显示,山姆会员商店是沃尔玛旗下的大型仓储式会员制商店,创立于1983年;1996年,山姆首次进入中国。其官网显示,目前山姆已在中国20多个城市开设门店超35家。
3月22日,山姆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表示,得知这一情况后,山姆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组进行核查,“该批次寿司于3月5日生产并销售270盒,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收到其他类似情况反映。山姆诚挚感谢会员的反馈,秉持会员第一的服务原则,我们已经和会员协商解决了”。
律师:需要明确消费者在同一时间 是否食用过其他食品
针对此事,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告诉记者,首先需要明确消费者在同一时间是否食用过其他食品,如仅食用该店的寿司后,多人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从合理怀疑的角度分析,山姆会员店销售的寿司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基于此,消费者可以利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进行维权,在协商过程中,亦可以提出三倍赔偿的主张。
宋儒亮建议,消费者遇到此类事件,维护个人权益需做好三点:一是保留相关购买、就医凭证;二是及时与商家理论协商;三是寻求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帮助。
(编辑: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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