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画面中显示,在地铁的长通道内,一名男子试图盗取一名女子口袋中的财物,岂料被女子当场发现,被发现后张某并未善罢甘休,而是一路尾随该女子直到离开出站口为止。
据悉,此男子姓张,河南来沪,无业。曾多次谋划实施偷盗,去年11月因涉嫌偷盗受到刑事拘留,岂料还未满1个月,张某又重蹈覆辙,在地铁站内故技重施,虽然未能成功,可他扒窃的行为被监控抓拍的一清二楚,地铁站反扒民警立即行动,将张某当场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利用轨道交通内客流量比较大,行人步履匆匆这么一个特点,趁被害人不注意,从被害人的包包里将被害人的手机掏出来。
犯罪嫌疑人张某称:“我看到一个手机露在外面,讲大白话,就是快要掉那种感觉,我就顺手上去拿,拿也没拿出来,她就知道了,她就说了一句小偷,然后她走她的我走我的。好像就被视频抓拍到了。”
案发后,张某辩称自己并不是刻意去拿手机,而是看到他人的手机要掉出来才伸手去拿,而他的狡辩却被民警当场推翻。
据悉,张某虽然没有盗窃成功,但他的行为仍然构成了盗窃罪,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司法机关介绍:扒窃犯罪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发生在公共场所,比如轨道交通站、公园或者商场等等这些客流量大、人多的地方。第二个特点是他扒窃的财务是被害人随身携带的,比如说,钱包、手机或者说是其它财物。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将扒窃作为盗窃犯罪的行为之一,也就是说只要你实施了扒窃行为,不管你有没有扒窃到财物,也不管数额的大小,一般情况下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机关提醒:在公共场合务必要管理好自己的随身财产,不给扒窃者有机可趁。尤其是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在打手机、听音乐的时候,要当心被贼惦记。司法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要放在贴身的口袋里,同时在走路的时候,要观察周边的人事物。目前,嫌犯已被提起诉讼。
(看看新闻网记者:宣克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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