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隔空猥亵案,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获刑九个月。
据介绍,12岁的兰兰(化名)常用爷爷手机刷短视频,期间,她与李某相识,后互加微信好友。2022年,李某为寻求刺激,采取哄骗等手段引诱兰兰向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或进行裸聊。
2022年10月10日,兰兰母亲发现并报警。
不久,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检察机关以被告人李某犯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发送照片、进行裸聊的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李某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判决其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编辑:高雅)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