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8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部关于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进口。
5月7日至8日,中方领导人访塞时宣布,中方支持新时代中塞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首期6项务实举措。
其中第三项是中方愿扩大进口塞尔维亚特色优质农产品,已完成李子干、蓝莓输华手续,并解除对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编辑: | 董亚欢 |
责编: | 鲁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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