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胡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进境。现场关员发现其随身仅携带一个黄色塑料袋,且故意避开X光机查验,遂将其截查。经进一步查验,关员从其袋内发现两个黑色网兜,分别装有大量外形相似、背甲上带有三条明显脊棱、盾片呈放射状花纹的活体龟。经清点,共有116只。由于该旅客无法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海关依法暂扣该批活龟。
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批活体龟为三棱麝香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主要分布于北美洲墨西哥等地,在我国无自然分布,属外来物种。下一步,该批濒危活体龟将被依法移交至地方相关主管部门。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寄递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 刘佳 |
责编: | 祝闻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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