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山东淄博柳泉北路桓台红莲湖附近,发生这样滑稽一幕,一名男子扮成了“超人”,悬浮在客车的车窗外,随着客车一起行驶。如此危险动作,让人大跌眼镜。民警马上让这名男子从车上下来。
交警了解到,这就是一出不顾危险的商业闹剧。男子和驾驶员交代,公司为了做宣传,还特地改变了车的颜色,来吸引路人的眼球。这下好了,没有吸引到眼球,却引来了民警,民警对这种危险行为进行了劝阻。
桓台交警大队果里中队中队长李振华:“这个车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整个车体做了广告,改变了车身的颜色。按照法律规定,车身颜色三分之一以上改变需要办理改型手续,这个车辆没有办理改型手续,我们依法对他没有办理改型手续这一项进行处罚,并且责令恢复原状。”
商业宣传要有底线,像这种无视安全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只能是害己害人。
(来源:淄博生活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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