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凌晨,江西赣州宁都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说县城某宾馆有人打砸东西,接警后,梅江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后,首先将违法行为人卢某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当晚23点左右,卢某带着两个朋友到县城这家宾馆要求开一个房间,前台服务员要求他出示三张身份证。由于卢某等三人都没有带身份证,服务员根据旅馆业管理“四实”登记等相关规定,没有给卢某等人开房。卢某等人认为是服务员在故意刁难他,于是在前台对服务员进行辱骂,并将宾馆的电脑推倒,计算器砸坏,后又到客房部将宾馆的房门和消防箱等物品砸坏。
宾馆收银员 叶秋华:然后我就没有拿房卡给他,然后他就开始踢那个消防栓,把那个电梯那边的垃圾桶也踢烂了,然后到二楼把门也踢烂,就很凶的那种就走了。半个小时左右他就倒回来了,我回来了,就又在闹事,又在砸东西什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宿配合旅馆登记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义务,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全民行动,旅馆业主和从业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对客户信息查验登记职责。
民警根据我们对宾馆内视频监控的调取,和对周围的调查,卢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因此对卢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来源:赣州新闻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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