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号上午11点左右,衡阳市交警支队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衡阳市石鼓区某小区停车场出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周围聚集了不少群众。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出口栏杆5米的地方,前面一名40岁左右穿西装的男子坐在地上,脚部受伤。然而,等交警查清原因后,这名男子却被拘留了。
石鼓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陈建铁:“当时看到他这个脚没有明显的伤痕,也没有出血,没有肿起来。”
车主当时已经拨打了110和120,由于被撞男子声称受伤严重,随后被120送到医院进行救治。交警通过现场询问,被撞男子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交警随后调取了现场监控与行车记录仪视频,对事情的经过进行还原。
衡阳市石鼓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陈建铁:“他手去接触小车引擎盖的时候,小车已经停了, 人是慢慢倒下去的,是这个人故意造成的,不是小车造成的,所以我们不认为这是一个交通事故。”
最终,被撞男子自己负责受伤住院的费用,事情的最终结果出乎意料。
衡阳市石鼓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陈建铁:“现在认为不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应该是以寻衅滋事进行拘留5天。”
(素材来源:湖南都市频道 实习编辑:范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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