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市民柴先生在浦东一家4s店 购买了一台DS品牌汽车,并且购车之后一直选择在这里做汽车保养。一次做保养的机会,4s店的店员向柴先生推荐了一款无水冷却液,加入后无需更换一劳永逸。
当时柴先生觉得非常满意。2018年年底,该4S店与DS终止了合作,无奈之下柴先生只好转投另一家官方授权店继续保养,并且告诉工作人员不要更换冷却液。然而工作人员却说这款冷却液是厂家明令禁止添加的,DS的官方客服人员也告诉特勤员,ds车辆的话目前都是不支持加这个无水冷却液,并且添加后会对发动机产生安全隐患。
原4S店工作人员却声称没有收到过类似文件,并且负责人声称由于已经与DS终止合作,过往邮件无法核实,他们不会对此负责任。
后援律师认为前期固定证据最为关键,与4S店协商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案。如果要诉讼,不仅劳民伤财,还有一定风险。固定证据后柴先生在律师和特勤员的陪同下再次来到了4s店。
负责人解释说对公告确实不知情,并且从专业角度考量建议顾客更换无水冷却液,对此4s店进行了内部调查发现的确有疏漏之处。同时,负责人承诺会将柴先生车辆冷却液恢复到原厂状态,并退回相应费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中祎 李翔 陈灏辉 实习编辑:陆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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