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挂出5小时,即有超过2000次围观、3次出价,商品价格由350元上涨至450元。什么拍品这么火?原来这是12月20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网拍"上挂出的拍卖物品--“扣押杜晓琴高仿某名牌包一个”。
法院拍卖房子、二手车不足为奇,拍卖“高仿”包倒是第一次听说,这下网友炸开了锅,“高仿”就是假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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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这款包原本属于该院某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为交不上被执行款,所以就把她的物品拿出来竞价拍卖。因为变卖页面已经标注了“高仿”这一信息,因此不存在欺骗竞价者的情况。
那么只要标注“高仿”就不算欺骗了吗?法院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二次售假呢?对此,方正宇律师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拍卖法》中有规定,进入拍卖的物品必须要合法,本身就是侵权产品在法律买卖上不具有合法性,即使做了相关标注也不能代表是合法的。法院在处理此类物品时,可以对物品进行分解,将可以买卖转让的部分进行拍卖,不能拍卖的部分应暂扣或销毁。
【视频】律师方正宇谈法院网拍“高仿”包事件
事实上,探索利用互联网进行司法拍卖的相关工作,早在2010年前后就已经展开。2012年7月,宁波鄞州区和北仑区两家人民法院正式以卖家身份入驻淘宝网,成为全国最先尝试司法网拍的法院。去年2月,最高法发布《意见》,提出“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然而,由于网络司法拍卖流程复杂,从开始拍卖信息的公示、竞价规则,到拍卖成交以后标的所有权转移等问题,一直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今年8月,最高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司法网拍的平台准入、运行模式、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划分、具体的竞拍规则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和规范。《规定》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网络司法拍卖进程大事记
(编辑: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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