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5点多钟,徐州交警睢宁大队民警在104国道查获了一辆涉嫌货物超长的大货车。就在民警准备对驾驶员进行处罚时,驾驶员却拿出了一张早产的假罚单。
画面上的男子是驾驶员李某,当天下午李某驾驶这辆货车,因为货物超长,被交警查获,就在民警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时,李某向民警出示了一张假罚单。
徐州交警睢宁大队官山中队中队长高磊说,“我们那个处罚决定书纸张比较厚,他这个纸张薄,而且我们处罚决定书二维码是两个,他这只有一个,而且那个时间也不对,我们查到他的时候是在5点钟左右,他的处罚决定书是在6点35分,明显这时间也不对,也超前,而且上边写的字,安徽的徽也写错了,要是正常的处罚决定书是不存在这种情况的。”
随后驾驶员李某承认,自己出示假罚单的目的,就是为了躲避处罚。
徐州交警睢宁大队官山中队中队长高磊称,“他能逃避处罚,比方说他要经过我们睢宁或者到安徽境内,交警对他车辆进行检查的时候,他说这个已经处罚过了,我们就不能一事两罚,同一种违法行为(不能)罚两次,所以这个驾驶员就是以这种方式来逃避处罚。”
经过询问,驾驶员李某交待,他用这种假罚单逃避处罚已经不止一次了。
徐州交警睢宁大队官山中队中队长高磊表示,“这个票是当事人在八里那边买铁,通过一个黄牛花30块钱购买的一个假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而且他还不止一次使用,他说上个月还使用过一次,鉴于这种情况,他涉嫌买卖公文印章罪,我们移交到辖区派出所处理。”
最终,李某不但没能逃避处罚,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素材来源:徐州新闻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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