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宁市民黄女士说她9岁的小儿子整天捧着手机玩,不经意间她才发现手机里的8万元钱,被小儿子刷给了一家网络直播平台。
黄女士说,大概两个月前,她就感觉到微信钱包里的钱在莫名地减少,但由于手机没有收到任何提示,她也就没放在心上。直到昨天,她准备转钱给别人时,才发现数额确实少了好几万,仔细查看账单才知道,在过去两个月内,她的微信钱包里共有数十笔给某直播平台的转账记录,每笔低至十元,高至一万元,合计共八万元,而这个平台,平时家里只有小儿子在玩。
黄女士的小儿子说,他一直不知道自己从哪花了钱,而黄女士和家人也很疑惑,因为小儿子并不知道她手机支付的密码,这钱是怎么刷出去的呢?原来,这些钱主要被用在了帐号的充值上,而全家人都不知道,黄女士的小儿子还能用指纹支付。
按照《民法总则》相关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除了纯获利或与自身年龄、智力等因素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的都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或追认,也就是说,黄女士可以向直播平台讨回这笔钱,但前提是要证明这笔钱是由未成年人消费的。
目前,该直播平台客服已经对黄女士进行了文字回复,让她提供身份信息,以及孩子的操作证明等,来进行下一步退款操作。
(素材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实习编辑:霍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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