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及警务处处长,今天(25日)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院颁下禁制令,禁制所有针对警员及其家属的不合法起底行为。因为这些行为会令警员及家属因个人资料被披露,而受到滋扰及恐吓等。
律师下午透露法庭已颁布临时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8日,到时再决定是否延长临时禁制令。禁制令内容与入禀状所述相若,法官也没有颁出任何豁免命令。律政司代表指出,会尽快将禁制令详情上载至政府和警务处网页。
据报道,入禀状指出,原告这次入禀是针对警员起底,而犯公共滋扰及骚扰、威吓的侵权行为的被告。入禀状要求禁制被告在未得到警务人员及其家属同意下,使用、发布、传递或披露他们的个人资料。
入禀状列出14个例子,指禁制披露的资料包括警员及亲属的姓名、职位、住址、办公室地址、学校地址、电邮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职员证明文件、社交媒体帐户、车牌号码,以及警务人员与家属的任何相片。
另外,入禀状也要求禁制被告对警员及家属,包括配偶及子女等作任何恐吓、骚扰及威胁等行为,禁制被告协助、促使、煽惑、教唆其他人,做出泄露资料和骚扰威吓等行为,且要求被告停止披露及删除所有已经作披露的资料。
(编辑: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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