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钦州市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了一起酒驾顶包的交通违法行为,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顶包的莫某居然达到了醉驾标准,而且还没有驾驶证。
当晚,钦州市灵山交管大队武利中队在武利镇武利街开展酒驾醉驾查处统一行动,当民警示意一辆粤B牌照的小轿车靠边接受检查时,这辆车却故意停在距离检查点50米的路面上,车上三人都下了车,民警随即上前询问,三人中的莫某主动承认小车是他驾驶的。
但民警一盘问就发现了异样,莫某连车子是自动挡还是手动挡都分不清。民警立即警告他们,找人顶包比酒驾的罪名更重。听民警这么一说,另一名男子赖某慌了神,终于承认是他驾驶的车辆,并让莫某顶包的事实。
经过酒精监测,赖某的检测结果为73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而莫某的检测结果竟高达127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原来赖某、莫某等三人当晚在一位朋友家聚餐饮酒。在驾车回家的途中,发现有交警设卡,赖某害怕酒驾影响到自己的驾驶证,试图让坐在副驾驶室的莫某顶替。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试图顶替的莫某不仅达到了醉驾标准,甚至连驾驶证都没有。
执勤民警对两人进行了口头警告,同时依法对赖某的酒驾违法行为开具了处理通知书,赖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素材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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