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司仪主持完婚礼后被喝多了的新郎拉着入席吃饭,第二天,新娘以服务协议中约定不含餐食为由拒付尾款。为此,网友们已经吵翻了天,有人说,新娘不够大气,有人认为,司仪应当支付餐费或拒绝就餐。那么,新娘拒付尾款的理由究竟站得住脚吗?
9月22日,浙江宁波的一位婚礼司仪为一对新人主持完婚礼后,正准备离开,却被新郎一把拉住,希望他留下吃饭。司仪说,原本以为新郎就是客气一下,结果新郎就是不让走,说主持得很好,不吃就是不给他面子,话都讲到这个份上了,那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随后,婚礼司仪和助理被新郎安排到一桌备餐吃饭,当时有两位宾客也在这桌吃饭,新郎安排好司仪后,就去敬酒了。第二天,新娘却突然以服务协议不包含餐食为由,拒绝支付尾款2140元。新娘说,协议里说好不含吃饭的,说实话,敬酒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他们吃饭我都震惊了!那桌饭比尾款还贵的,本来我们要打包给家里人的,他们吃过了嘛,最后就倒掉了,那么就谁吃谁买单,把你尾款来抵扣饭钱呀,差价已经不用补了。新郎喝了酒了,脑子已经不清楚了。
新娘的一番话,让司仪顿时傻了眼。司仪说,我们确实是吃了人家的饭菜,但当时也有别的宾客同桌的,我以为新郎作出邀请的时候是有权力做决定的。那么,新娘究竟能不能以此来拒付尾款呢?我们来听一听律师的解读。
上海申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愫桉表示,虽然司仪万先生与新郎新娘事先约定了服务不含餐,然而在婚礼现场,新郎邀请万先生一方留下用餐,并安排了餐桌座位的情况,可以视为是发生了新的邀约。也就是说双方原先约定的服务不含餐变更为了,万先生一方留下吃饭,但其他的约定并未发生改变,所以新郎新娘仍是按原约定支付司仪的服务费。虽然这邀约是新郎单方作出的,然而用餐仪式并非需谨慎注意的重大决定或重要交易,所以万先生也有理由认为新郎有权代表新娘邀请其余助理用餐,也就是说邀约的变更对新郎新娘两人都是有效的。
虽然新娘一直说新郎酒喝多了,但是酒后行为也是要负责的。结婚毕竟是喜事,希望夫妻两人把这件事当作是婚姻生活中一个小小的磨炼,相信在他们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能更加包容,更加幸福。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实习编辑: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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