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市民俞女士反映说,这个月初,有一家美容店的人跟她说,他们店里有免费的项目可以体验,结果,说好的免费体验到最后被收了钱不说,她30多年前开阑尾炎的刀疤还因为做腹部减脂项目裂了一个口子。
俞女士告诉记者,刀疤上的伤口是在12月20日晚上洗澡的时候发现的,而事情还要从12月5日说起。
市民俞女士:“(那天)经过路口,工作人员让我到上面(店里)去,跟我说有免费的项目。”
有免费的项目体验,俞女士就想去看看,到了店里,一名服务员给俞女士捏了肩膀、敲了背,这次体验项目就做好了。
市民俞女士:但是后来又让我出了108元,(她说是免费的怎么又要出钱)问她免费的为什么还要出108元。她告诉我说每个人都是这样子的。
说好的免费体验,结果却要收钱,俞女士倒也没生气,想着毕竟体验了人家的服务,就给了这108元,店员告诉俞女士,这个所谓的免费体验有两次机会,所以,12月20日,俞女士又去了这家美容店,她说,这次去,店员给她做的是腹部减脂项目。
市民俞女士:“做了两个小时之后,我肚子上感觉有些疼痛。就是有一个泥膏一样的东西,压在肚子上还有一个薄膜包着。(当时)工作人员就是说疼痛不要紧的,是把里面的毒气在排出来。我也看不到伤口,因为刀疤在下面的。”
俞女士说,她在37年前开了阑尾炎,这么多年来,刀疤一直没什么感觉,但做项目的时候,就感到了疼痛。在做完这个项目之后,店里的工作人员又推荐俞女士办了一张1880元的美容卡。而那天晚上,俞女士在家里洗澡的时候才发现,刀疤这里出现了一道伤口。
市民俞女士:“后来晚上的时候我就发微信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阿姨我们明天带你去医院检查一下,然后我就跟他们一起去了检查,2cm×5cm的一个伤口,(医生)就把我的伤口先包扎了一下。”
虽然店家带俞女士去了医院,垫付了医药费,也把当初1880元的办卡费用退还给了俞女士,但是俞女士觉得,店家还应该承担其他的赔偿责任。
市民俞女士:“我现在要求他们赔我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其他也没有什么要求。”
记者随后也来到俞女士所说的这家美容店,但是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接受采访,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去投诉。
那么,像俞女士这样接受了店家所谓的免费项目,但实际又支付了108元钱,服务过程中,身体出了意外状况,俞女士能否得到医药费之外的赔偿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得到的答复是,如果俞女士刀疤上的伤口确实是美容店方面造成的,那么美容店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俞女士维权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律师卢军:“不管店家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哪怕是提供免费的项目,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她维权的话)需要证明至少两点,第一点损害结果和商家提供的服务有一个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她这个损害是由商家免费服务造成的。第二个,就是损害给她造成了多少损失,比方说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损失都是要提供证明的。精神损失费是要看损害结果的。如果说构成伤残的,就会有相应的精神损失费。没有构成伤残的,就没有精神损失费。”
之后,记者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到了这家美容店的相关信息,它的经营范围中虽然写着“美容”,但目前无法判断俞女士做的腹部减脂项目是否超出了“美容”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认定,县消保委方面表示,如果俞女士无法和这家美容店私下达成赔偿协议的的,可以向消保委进行投诉,他们可以介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俞女士可以凭相关证明走法律途经。对于此类消费,县消保委秘书长费建忠也做了提醒。
县消保委秘书长费建忠:“第一个肯定是要到正规的美容院,进行美容消费前,要了解相关的证件情况,经营范围是不是涵盖消费者需要的项目,有没有这个经营范围和资质,第二个在消费前要跟店家把价格问清楚,收费的标准是什么,这样也避免今后的消费纠纷。”
(来源:嘉善台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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