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6年4月8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4月8日举行。(摄影:陈正宝)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委委员70人,市委候补委员3人。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全会。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上海市委工作规则》及其他事项。韩正同志作了讲话,应勇同志就《中共上海市委工作规则(讨论稿)》作了说明。
全会指出,2015年底中央印发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市委工作规则进行修订,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完善市委运行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需要,是确保市委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对上海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提供坚强保证。
全会强调,要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坚持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支持保证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市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完善市委运行机制,加强对市委及其成员的监督,确保市委更好地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重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递补市委委员的决定》,决定递补王国平同志为市委委员。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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