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大网消息,12月25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了新设立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
四个新设巡回法庭的一把手分别由最高法院四位副院长担任。其中,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为第三巡回法庭庭长,副院长景汉朝为第四巡回法庭庭长,副院长李少平为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副院长张述元为第六巡回法庭庭长。
江必新
景汉朝
李少平
张述元
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同意最高法院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
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司法改革部署。该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一项中提出: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015年1月,最高法院先后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胡云腾分别担任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检索最高法六大巡回法庭一把手简历,看看新闻Knews记者发现,除了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外,其他五人都有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更名西南政法大学)的从学经历。
其中,胡云腾,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江必新,1978年9月至1982年9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2年9月至1985年1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景汉朝,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2000年9月至2004年1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李少平,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生;1982年7月至1984年9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张述元,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亦是西南政法毕业生。其官方简历显示,他于1978年至1982年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82年至1985年为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事实上,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简称“西政”),曾被称作中国法学的“黄埔军校”。这个被重庆歌乐山裹挟的小地方走出了中国法学界的“半壁江山”——约20位大法官、大检察官,多位最高政法机关的管理者,数十位影响中国法学的学者。
西政,是1953年9月20日在全国院系调整中合并5所大学法律系而成立。此后的20多年里,该校经受了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发展步伐逐渐缓慢。和所有遭遇“运动之苦”的中国高等学府一样,在“砸烂公检法”、“停办政法院校”的恶浪中,西政被停办近十年。
1978年2月18日,国务院高教部决定将西政列入全国首批重点院校,而且是司法部所属全国5所政法院校中惟一一所重点大学。这个光环让西政人倍感鼓舞。得益于政策的不断眷顾,西政被批准提前于其他政法院校一年恢复招生。
1978年全国共有5所院校招收法律专业的学生。西政是惟一一所单科学院。而西政招生的人数比其他4校总和还多。
“我们那届同学大概有360多人。”西政1978级学生、重庆大学法学教授程燎原说。程因《法治论》为代表的一系列成果,被学界誉为中国“法治”研究奠基人之一。
这使得西政日后因“人多”而“势重”——这也是西政成为“现象”的原因之一。
在1978级学生中,周强、江必新、景汉朝、李少平等,日后都成为了俊杰。
西政毕业生已遍布中国司法实务界和学界。
《南方周末》曾报道过在北京出现的一个有趣场面。一次法学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端坐上席,以长辈口吻招呼大家。指点一人,问何校毕业?答曰:西南政法。又问一人,复曰:西南政法。此时有人开玩笑:江老不必再问,你已被西政包围。江老不信,指问:这位中央广播学院的女教授也是?女士一笑:是。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在其所著《从法学引注看中国法学的现状》中开出的国内法学学者“大名单”,近乎一半出身西政。
有人评价说,西政的“新三届”(1978级至1981级)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成功典范。他们的学术或政治成就对中国法学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是所谓“西政现象”的大致含义。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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