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审的男子就是被告人黄某,今年22岁,四川来沪后在一家快递公司做送货员。去年10月,黄某因业务认识了经营网店生意的28岁被害人张某。因经常需要收取快件,两人还互加了微信,并逐渐相熟。久而久之,黄某对张某心生爱慕。
今年2月,在表白被婉拒后,黄某心生歹念,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款"迷魂药",他装模作样向张某讨水喝,随后趁机在水里下药,并让张某喝下。趁张某意识不清无法反抗的时候,黄某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审讯中,黄某坦白,这款作案所用的"迷魂药"是通过网络非正规渠道购买到的。
检察官介绍,黄某通过"下药"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的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强奸罪。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姚玮:这个"迷魂药"是一种俗称,其实就是指一种安眠镇静类药物。他是从网络途经购买到的药物,现在定性为"强奸"。"强奸"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的一种行为。其中的"其它手段"就包括了以药物麻醉。
黄某还交代,其实自己已经有妻子,虽未领证但已在老家摆过酒席,并且还有个快两岁的女儿。对于自己的出轨和犯罪行为,黄某表示对不起家人。
(看看新闻网记者:宣克炅 周文韵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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