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为何要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答:2016年1月29日,经上海市人代会通过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市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这是贯彻《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本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老年社会福利均等化的惠民政策,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标准如下:
1、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2、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3、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4、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5、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三、老年综合津贴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今后如何调整?
答:目前,主要考虑高龄营养补贴、交通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并且参考兄弟省市已经实施的相关津贴的水平,综合确定老年综合津贴的标准。经初步测算,全市老年综合津贴年所需财政资金超过45亿元。
老年综合津贴标准的调整,不与单一因素挂钩,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财政收入、物价、养老金、老年福利等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调整。
四、老年综合津贴如何发放?
答:本市有关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一张“上海市敬老卡”,用于发放津贴。“上海市敬老卡”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借记卡,该卡可用于购物消费、存取现等,但仅支持境内使用。
老年综合津贴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
五、上海市敬老卡还具有哪些功能?
答:上海市敬老卡具有金融和老年优待的双重功能,其既是银行借记卡,也是老年人享受尊老社会优待服务的凭证。其中尊老社会优待服务功能,由市相关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发展、市民需求和专项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分步实施,逐项启用。
六、何时启动老年综合津贴(上海市敬老卡)的申办手续?在哪里办理?
答:2016年4月1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办理阶段,凡在2016年6月30日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就近到居(村)委会申请办理。
2016年6月1日以后为常规办理阶段,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在集中办理阶段因各种原因未申请办理的老年人,可在常规办理阶段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七、申请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老年人(或代理人)凭二代身份证与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办理。
(二)老年人申请办理时,可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等六家商业银行中,自主选择一家,作为自己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银行。
(三)经审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接到通知后,前往办理点领取上海市敬老卡。
(四)领卡后需前往商业银行办理激活手续,方可使用金融功能。
(五)首批津贴预计于6月下旬统一打入敬老卡。进入常规办理阶段后,从申请办卡到领卡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办卡成功后的当月或次月津贴打入敬老卡。
八、年龄变化后津贴相应调整,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答:因年龄增长等原因而产生的发放标准调整,信息系统自动更新,无需再次申请。
九、上海市敬老卡办理和使用是否收费?
答:上海市敬老卡首次申领免费且免收年费,补换卡需支付一定的成本费。相关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遵从各商业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原敬老卡何时停止办理、停止使用?
答:2016年5月1日起,停止申办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2016年6月25日起,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停止使用。
十一、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及敬老卡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主管部门是市民政局。区县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象资格审定、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负责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上海市敬老卡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
十二、市民如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由12345(市民服务热线)、962200(社区服务热线)、962222(社保卡管理中心服务热线)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其中,涉及老年综合津贴政策的有关问题,可拨打962200;涉及上海市敬老卡的有关技术问题,可拨打962222;涉及银行金融业务的问题,可拨打有关商业银行的客户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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